朱帥俊:應對營業秘密遭竊風險,要從建立管理制度開始 北美智權報 2020-07-23 09:40:09 加入我的收藏
北美智權報 265期
朱帥俊:應對營業秘密遭竊風險,要從建立管理制度開始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由於商業活動早已高度全球化,跨境的經濟間諜以及竊取營業秘密行為也愈來防不勝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朱帥俊檢察官舉例,過往若是竊取到實體的營業祕密,行為人還得想辦法「面交」,但現在幾乎都是電腦檔案,「資料一上雲端就傳送到其他國家了,根本不用碰到面,」他補充,就連要挖腳員工,也能透過人力銀行網站,以企業徵才的名義接觸。這些變化,使得企業防堵營業密外流的難度愈來愈高。
 
更可怕的是,「都已經到了2020年,台灣還有上市櫃公司的法務長不知道什麼是營業秘密!」朱帥俊表示,就算營業秘密案件的新聞報導愈來愈多,但台灣企業主對於哪些企業資訊才是受保護的營業祕密仍然一知半解,「我們還碰過有傳產公司的老闆,居然聘用了其他公司的董事長來當員工,還讓他歷練了所有部門。」
 
專利法限定只有技術類的發明創新可以申請專利,但營業秘密的內容除了技術性資訊,更包括客戶名單、人事管理、經銷據點等商業性資訊;只要符合營業秘密法第2條三項要件:經濟性、秘密性、合理保護措施,都能夠受到保護。
 
商業性資訊的秘密性認定,與技術性資訊大不相同
 
在秘密性要件上,朱帥俊提醒,技術性資訊與商業性資訊的審查標準並不相同。「並不是任何一份客戶名單、進銷貨數據都可以當作有秘密性的商業性資訊,」他提醒,真正的關鍵在於這些資料是否經過「努力編輯」。他舉例,如果公司的客戶資料中,除了一般性的公司名稱、負責窗口聯絡方式外,還附加了拜訪紀錄、採購品項分析、客戶特殊要求……等外界難以得知的資訊,才能滿足秘密性的要求。「如果只是公開市場上任何人都能輕易購得的企業資料名單,很難在秘密性上說服法院。」
 
表1:商業性資訊與技術性資訊之區別
  商業性資訊 技術性資訊
內容 主要包括企業之客戶名單、經銷據點、商品售價、進貨成本、交易底價、人事管理、成本分析等與經營相關之資訊。 指與特定產業研發或創新技術有關之機密,包括方法、技術、製程及配方等。
「秘密性」之司法審查標準
  1. 資訊非一般大眾所知者,屬於「封閉」之資訊特性。
  2. 「非一般社會大眾所知悉」搭配「是否為進一步之整理或分析」之檢視標準。
  1. 採行「是否為業界習知之技術標準」來界定範圍。
  2. 該資訊係有別於其他相似方法、技術、製程或配方。
實務案例 商品之報價或銷售價格,如不涉及成本分析,而屬替代性產品進入市場進行價格競爭時得自市場中輕易獲取之資訊,自非營業秘密;惟如「客戶資訊」之取得如係經由投注相當人力、財力,並經過篩選整理而獲致之資訊,且非可自其他公開領域取得者,例如個別客戶之個人風格、消費偏好等即屬之。 證實技術之專屬性、秘密性,營業秘密所有人須提供證據說明其技術層級,並且強調該資訊是有別於其他相似方法、技術、製程或配方等。
 
資料來源:「美中貿易戰下多面向探討營業秘密保護與商業間諜防範之實務作法研討會」會議資料,
工業總會,2020/07/17
 
不過,台灣企業在營業秘密訴訟上最常敗下陣來的,還是在合理保護措施上。「這一點也講很久了,但真正會應用的企業並不多,尤其是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朱帥俊建議,為了奠定日後訴訟時的基礎,可以用三「管」齊下的方式建立企業的營業祕密管理制度:
 
建立企業營業秘密管理制度,要從資訊分級管理開始
 
首先是對於企業內部資訊的管理。先對營業秘密進行分類,並根據密等設定保管、接觸、編修的人員等級;再搭配保險箱、門禁系統、帳號管理等方式,降低營業秘密因制度不完備而外洩的風險。
 
其次是人員行為的管制。員工在接觸營業秘密時,應該要落實登記制度,詳細記載接觸的時間、地點、場合等資訊;若遇到外部訪客洽公,也應將其接觸營業秘密的機會降到最低,例如應有員工全程陪同,或者將訪客接待處與辦公處所隔開。
 
最後是日常的教育管考。除了對新進員工的教育訓練外,平時也要提醒員工保密義務、營業秘密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時也應在僱用契約之外、與員工另訂一份保密契約。朱帥俊更指出,有相當高比例的營業祕密案件,都是在員工決定離職前後時發生,所以公司在舉行離職面談時,應確認其已全部歸還或銷毀任何有公司營業秘密有關之文件,並承諾離職後仍會遵守保密義務。
 
「公平正義在證據上,不在法律裡面!」朱帥俊指出,這些做法的最終目的,都是在累積發生營業秘密訴訟時,企業可以用來在法庭上讓被告無從辯解的寶貴證據。他也補充,現在的法律制度中,包括民事和刑事在內,企業可以用來回擊侵權者的武器愈來愈多,例如在競業禁止期間屆滿後,法院也肯定雇主得要求前員工不得侵害、洩露營業秘密。
 
總之,就算營業秘密侵害的樣態防不勝防,但企業也不是毫無招架之力「企業主要有組合拳的概念,選擇對你最有利的武器反擊,就能控制營業祕密外洩的風險,」朱帥俊說。
 
資料來源:
「美中貿易戰下多面向探討營業秘密保護與商業間諜防範之實務作法研討會」,工業總會,2020/07/17
 
作者: 蔣士棋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企管系
經歷: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原文連結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Industry_Economy/IPNC_200722_0702.htm
 
「本文章經授權轉載自【北美智權報】」
 
其他訊息 more...
資源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