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學者分析,「供應鏈復甦倡議(Resilient Supply Chain Initiative, RSCI)」之關鍵因素
國貿局
2020-09-29 1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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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對中國大陸供應鏈之高度依賴,確保國內經濟及產業穩定發展,同時平衡中國大陸在印太地區日漸高漲之影響力,印度、日本及澳洲三國提出旨揭供應鏈倡議(以下簡稱RSCI)」,並盼東協國家、美國等加入倡議。對此,LSE學者Ken Heydon提出看法如次:
戰略考量差異,仍有待凝聚共識:印度與日本推動RSCI具有明顯的經濟動機,例如印度製藥業為其重要產業之一,盼能將其供應鏈連結日本及澳洲,而日本則盼其汽車製造業可於印度扎根發展。此外,美國則持續防堵中國大陸科技崛起及區域戰略影響力;澳洲則有意分散過度依賴中國大陸供應的風險,但仍慮及失去中國大陸市場之龐大商機;東協國家與中國大陸關係密切,更不願犧牲與中國大陸日益形成”海外外包”供應鏈利益,目前加入RSCI可能性不高。
形成完整供應鏈之挑戰:上述各國的優勢及重視產業包括半導體、航太、醫材、紡織、化學品、稀土等,選定聚焦發展之產業或重組其供應鏈具有一定難度及風險,例如日本政府已規劃22億美元資金協助日商自中國大陸移回日本國內或移轉至東協或南亞,仍有諸多不確定因素。此外,此RSCI供應鏈危機,在於全球價值鏈(GVCs)架構,發展供應鏈為增加最終產品之生產,預期將會調降製造所需的中間財產品之進口限制,但卻會藉增加關稅等措施限制最終產品進口,如此將增加關稅離散度(tariff dispersion),使貿易條件惡化,經濟福利降低。此外,中游製造供應鏈之附加價值,將低於上游(研發)及下游(銷售)。
在全球供應鏈之挑戰:中國大陸在供應鏈上,具有龐大國內市場、充足勞動力、完整供應網絡、基礎建設等優勢。日商東芝(Toshiba)、小松製造(Komatsu)等因美國對中國大陸產品加徵懲罰關稅,遂將其產線自陸移轉,初期面對生產成本上升壓力;供應鏈移轉最大挑戰在於高固定成本,例如富士康(Foxconn)建造單一廠房的成本則高達88億美元。此外,儘管COVID-19疫情促進國際供應鏈移轉,惟企業受疫情影響面臨現金流短缺,更難以支付供應鏈移轉之龐大成本。至於印度及美國雖具有部分產業發展供應鏈所需的市場及經濟規模,仍面臨諸多挑戰,例如印度尚未發揮\製造業上之比較性利益;美國則立法限制技術分享及外流。
融入供應鏈須先解決各國政策法規問題:各國在選定特定產業進行供應鏈發展及重組時,應先合作改善供應鏈發展所需之整體環境,例如善加應用技術、開放跨境數據流通、調和數位貿易法規等。此外,各國亦應在G20會議及WTO等多邊場域加強合作,例如確保COVID-19疫苗供應鏈發展不受各國民族主義影響、要求中國大陸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規範等。誠然,參與RSCI政策改革,仍較國內自我改革更具成效,在各國進行經貿政策改革方面,印度需簡化勞動法規、提升基礎建設、開放數位經濟等;日本需強化企業治理及提升產能,以彌補生產勞動力不足;美國則需放寬技術發展法規等。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戰略考量差異,仍有待凝聚共識:印度與日本推動RSCI具有明顯的經濟動機,例如印度製藥業為其重要產業之一,盼能將其供應鏈連結日本及澳洲,而日本則盼其汽車製造業可於印度扎根發展。此外,美國則持續防堵中國大陸科技崛起及區域戰略影響力;澳洲則有意分散過度依賴中國大陸供應的風險,但仍慮及失去中國大陸市場之龐大商機;東協國家與中國大陸關係密切,更不願犧牲與中國大陸日益形成”海外外包”供應鏈利益,目前加入RSCI可能性不高。
形成完整供應鏈之挑戰:上述各國的優勢及重視產業包括半導體、航太、醫材、紡織、化學品、稀土等,選定聚焦發展之產業或重組其供應鏈具有一定難度及風險,例如日本政府已規劃22億美元資金協助日商自中國大陸移回日本國內或移轉至東協或南亞,仍有諸多不確定因素。此外,此RSCI供應鏈危機,在於全球價值鏈(GVCs)架構,發展供應鏈為增加最終產品之生產,預期將會調降製造所需的中間財產品之進口限制,但卻會藉增加關稅等措施限制最終產品進口,如此將增加關稅離散度(tariff dispersion),使貿易條件惡化,經濟福利降低。此外,中游製造供應鏈之附加價值,將低於上游(研發)及下游(銷售)。
在全球供應鏈之挑戰:中國大陸在供應鏈上,具有龐大國內市場、充足勞動力、完整供應網絡、基礎建設等優勢。日商東芝(Toshiba)、小松製造(Komatsu)等因美國對中國大陸產品加徵懲罰關稅,遂將其產線自陸移轉,初期面對生產成本上升壓力;供應鏈移轉最大挑戰在於高固定成本,例如富士康(Foxconn)建造單一廠房的成本則高達88億美元。此外,儘管COVID-19疫情促進國際供應鏈移轉,惟企業受疫情影響面臨現金流短缺,更難以支付供應鏈移轉之龐大成本。至於印度及美國雖具有部分產業發展供應鏈所需的市場及經濟規模,仍面臨諸多挑戰,例如印度尚未發揮\製造業上之比較性利益;美國則立法限制技術分享及外流。
融入供應鏈須先解決各國政策法規問題:各國在選定特定產業進行供應鏈發展及重組時,應先合作改善供應鏈發展所需之整體環境,例如善加應用技術、開放跨境數據流通、調和數位貿易法規等。此外,各國亦應在G20會議及WTO等多邊場域加強合作,例如確保COVID-19疫苗供應鏈發展不受各國民族主義影響、要求中國大陸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規範等。誠然,參與RSCI政策改革,仍較國內自我改革更具成效,在各國進行經貿政策改革方面,印度需簡化勞動法規、提升基礎建設、開放數位經濟等;日本需強化企業治理及提升產能,以彌補生產勞動力不足;美國則需放寬技術發展法規等。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