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循環經濟政策重點 國貿局 2020-07-15 13:52:49 加入我的收藏
為加速瑞典成為循環經濟社會,必須由政界、產業商界、公共行政單位、學術界、個人和民間單位共同合作進行。政府的作用是為各地市政單位、產業、民間團體、大學及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等創造優質工作環境與條件,採取各種措施和具體行動計畫。
 
瑞典企業創新部長Ibrahim Baylan表示,瑞典作為全球最具創新精神的國家之一,除了具有相當良好的條件與機會,也取得全球市場的優勢,許多瑞典公司已經看到經濟轉型的機會,轉型到循環經濟社會不僅可造就更多公司、新的就業機會及更多福利,同時可減少環境所受的影響。
 
循環經濟政策的四項重點 :
  1. 透過永續生產和產品設計實現循環經濟;
  2. 永續性消費使用資源物料、產品和服務;
  3. 無毒素的生態循環;
  4. 以循環經濟為推動產業和其他相關單位的力量,並透過不同措施促進創新和循環經濟經營模式。
 
各重點均包括一系列的具體措施 :
鼓勵產品設計以長時間使用為原則;
推廣在新產品中使用無毒素的再生材料;
加強創新與商業環境,以利更多循環企業成長;
促進瑞典生物經濟發展,使以生物基、可再生和永續性原物料能夠取代石化產出的原物料;
改進消費者可取得的資訊管道,使其更容易在日常生活選擇永續性和循環經濟的生活方式;
讓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更容易共用、維修和再使用產品,且有利可圖;
透過公共採購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回收和循環商業經營模式;
設計有助於提高循環商品和服務,以及重複使用和回收材料的供應和需求之政策工具;
設定回收材料和新材料的無毒素要求規定;
鼓勵回收使用、數位化和可追溯性領域的相關研究、創新和技術開發;
盡可能使用回收及重複使用的資源來替代原物料,循環經濟政策在國家措施中的優先考慮材料,包括塑膠、紡織品、可再生之生物基原物料、食品、建築和房地產業所使用的材料,以及金屬和礦物,均應有優於現今使用的效率與方法。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