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循環經濟政策 – 四大重點 國貿局 2020-12-21 11:02:08 加入我的收藏
資料來源: 瑞典政府網站 (Regeringen) 
 
瑞典循環經濟政策的願景和目標指引瑞典社會轉型方向,並制定明確規範以達到更徹底的再生與發展,因此創新對於循環經濟乃至整個價值鏈至為關鍵。鑒此,循環經濟政策訂定以下4大重點:
  1. 產品設計和永續製造
  2. 材料、產品及服務的永續消費與使用
  3. 無毒性材料重複使用
  4. 推廣創新商業模式俾使循環經濟成為業界驅動力
 
上述4大重點彼此緊密鏈結且涵蓋所有相關領域,例如透過優質產品設計和永續製造提高產品和材料等資源的循環使用率(重點1),同時提高其功能與服務進而替代產品。又經由公、私部門永續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達到永續消費(重點2)。因此相關產品及材料等資源必須在無毒循環中重複使用(重點3)。創新商業模式 (重點4)則是循環經濟的驅動工具。
 
每一重點都將制定相關劃策略目標和行動計畫,透過政府問卷調查、委託研究發展技術創新、增修法規、簡化程序、進行歐盟或全球的國際廣宣等工作,循環經濟政策實現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
 
產品設計和永續製造
 
重點1是關於如何透過產品設計和永續製造實現循環經濟,尤其以產品設計至為重要,因為於設計階段的選擇會影響產品使用壽命以及零組件和材料可否以優化重復使用,所選擇的材料和化學品及數量,對於產品及其環境和氣候亦有直接影響。
 
另,產品的數位化亦促使許多公司採用環境智慧解決方案改變其製程,使其更具資源經濟高效化,減少對空氣和水的污染排放。也有更多公司透過使用回收材料、減少或避免非必要材料使用、延長產品使用壽命,以增加經濟效益。此外,某些能源密集產品的世代轉變(generational shifts)過程中,生產者的態度具決定性影響力,不僅影響產品的設計和製造,更涉及與客戶合作開發新產品。
 
關於化學品、產品、廢棄物和環保設計的立法應屬歐盟層級,使歐盟內部的市場參與者能有所遵循。對於兒童和其他弱勢族群,根據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應立法提供更為明確的規範,以防止有害物質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傷害。
 
產品設計和永續製造目標:
 
• 清楚說明有關產品內容、來源和對環境影響及如何回收或管理的明確資訊;
• 促使產品易於重複使用和維修以延長產品壽命,並於無法使用後可回收;
• 推廣新產品多使用無毒可回收材料;
• 依據污染者付費原則訂定規範,將材料和產品的外部成本納入環境氣候影響評估;
• 鼓勵更具資源經濟效率且節能的製程;
• 促進瑞典生物經濟(bioeconomy)發展,使生物基(bio-based)、再生和永續性材料可取代化石原料;
• 鼓勵制定促進資源經濟效率、循環且無毒性產品設計的標準。
 
瑞典循環經濟政策重點1與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的關聯性包括:
3.9 :   2030年應大幅減少因含有毒性化學品或空氣、水和土壤污染所引起之死亡和疾病數量。
8.4 :   依照2030年以開發國家十年計畫綱要,逐步提高全球消費和生產資源經濟效率以及經濟成長,進而減緩環境影響。
9.4 :   各國採取行動,於2030年達到基礎設施和工業升級與永續性,提高資源使用經濟效率,並採用清潔環保技術和工業流程。
12.2 :    2030年實現自然資源的永續管理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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