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歐洲投資大幅下降,惟其經濟影響力仍帶給歐洲恐懼
國貿局
2019-02-22 17: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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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奧媒新聞報及維也納日報近日報導及評論,中國對歐洲投資大幅下降,惟其經濟影響力仍帶給歐洲恐懼。重點如后。
2016年中國在歐洲投資達高峰:
過去10年,中企併購超過1千家歐洲企業,投資金額在2016年達到高峰,在西歐瞄準具技術之企業,在東歐瞄準基礎建設計畫,在南歐則買下因歐債危機面臨私有化之便宜標的。當奧地利、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國支持歐盟建立監督外資併購之保護機制時,葡萄牙、希臘、賽普勒斯等國則對此持懷疑態度。
近來歐洲對中國經濟影響力之恐懼漸增:
此種恐懼成為歐洲企業合併之理由,近期最著名之案例為德企西門子(Siemens)與法企阿爾斯通(Alstom)鐵路業務合併案,面對中企長驅直入歐盟市場,唯有擴大歐洲企業規模才能與其抗衡;此合併案亦受到德法兩政府支持,德經濟部長Peter Altmaier呼籲歐盟競爭法應以「讓歐洲企業能於國際公平競爭」之角度檢視本案,惟本(108)年2月6日遭歐盟執委會否決,否決原因包括2企業之合併將主導市場價格。
奧媒評論歐盟對企業合併案之審查思維應與時俱進:
歐盟執委會主要任務係使歐盟境內市場公平運作,惟如今歐盟市場已非30年前,過去即使面對美、日競爭者,仍主要由歐企主導市場。歐盟否決德、法2企業合併形成「歐洲火車軌道冠軍」,卻同意中國國營企業「中國中車」(CRRC)進入歐洲實無道理。
2018年中資來歐減少46%:
目前德國和英國仍為最受中國企業歡迎之投資地,惟依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估計,2018年中企在歐洲之新投資案減少,比起2017年247件併購及入股案件減少1/5至196件,投資金額縮水46%至312億美元(約270億歐元)。投資金額銳減原因包括歐方恐懼高科技技術流失而更加審慎把關審查,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對資金流出之管制更嚴格。
2018年僅3件中企在奧併購案:
2018年中國在奧地利之新投資/併購案共3件,比起2017年減少2件,包括:復星工業以7,500萬歐元併購奧著名內衣襪子製造商沃爾福德(Wolford)、法蘭泰克(Eurocrane)以4,900萬歐元併購奧起重機製造商Voith,以及深圳Ming Capital投資奧醫療科技公司Miracor 2,500萬歐元,該筆資金將用於開發比利時業務;另在德國、義大利、法國及瑞士之中資投資案亦均減少。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文章公布日期:2019-02-08
2016年中國在歐洲投資達高峰:
過去10年,中企併購超過1千家歐洲企業,投資金額在2016年達到高峰,在西歐瞄準具技術之企業,在東歐瞄準基礎建設計畫,在南歐則買下因歐債危機面臨私有化之便宜標的。當奧地利、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國支持歐盟建立監督外資併購之保護機制時,葡萄牙、希臘、賽普勒斯等國則對此持懷疑態度。
近來歐洲對中國經濟影響力之恐懼漸增:
此種恐懼成為歐洲企業合併之理由,近期最著名之案例為德企西門子(Siemens)與法企阿爾斯通(Alstom)鐵路業務合併案,面對中企長驅直入歐盟市場,唯有擴大歐洲企業規模才能與其抗衡;此合併案亦受到德法兩政府支持,德經濟部長Peter Altmaier呼籲歐盟競爭法應以「讓歐洲企業能於國際公平競爭」之角度檢視本案,惟本(108)年2月6日遭歐盟執委會否決,否決原因包括2企業之合併將主導市場價格。
奧媒評論歐盟對企業合併案之審查思維應與時俱進:
歐盟執委會主要任務係使歐盟境內市場公平運作,惟如今歐盟市場已非30年前,過去即使面對美、日競爭者,仍主要由歐企主導市場。歐盟否決德、法2企業合併形成「歐洲火車軌道冠軍」,卻同意中國國營企業「中國中車」(CRRC)進入歐洲實無道理。
2018年中資來歐減少46%:
目前德國和英國仍為最受中國企業歡迎之投資地,惟依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估計,2018年中企在歐洲之新投資案減少,比起2017年247件併購及入股案件減少1/5至196件,投資金額縮水46%至312億美元(約270億歐元)。投資金額銳減原因包括歐方恐懼高科技技術流失而更加審慎把關審查,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對資金流出之管制更嚴格。
2018年僅3件中企在奧併購案:
2018年中國在奧地利之新投資/併購案共3件,比起2017年減少2件,包括:復星工業以7,500萬歐元併購奧著名內衣襪子製造商沃爾福德(Wolford)、法蘭泰克(Eurocrane)以4,900萬歐元併購奧起重機製造商Voith,以及深圳Ming Capital投資奧醫療科技公司Miracor 2,500萬歐元,該筆資金將用於開發比利時業務;另在德國、義大利、法國及瑞士之中資投資案亦均減少。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文章公布日期:2019-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