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布2020年新國家汽車政策
國貿局
2020-02-27 09: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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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頃公布「2020年新國家汽車政策」(NAP 2020),該政策強調研發及結合新技術,以便提升馬國汽車產業國內和全球市場之競爭力。在該政策下馬國將著重研發兩款國產汽車及一款國產機車。馬國盼該新汽車政策可透過上、下游產業支持,以便為國家經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並滿足對其他原材料的需求,諸如高級鋼鐵、橡膠及石化產品,以刺激相關產業成長。
前述馬國國家汽車政策共分為三大方向:
(一)技術與工程。開發下一代汽車(NxGV)、全球交通行動服務(Mobility as a service,簡稱MaaS)及工業4.0,包括系統與自動車輛零組件,輕質材料技術以及混合動力、電動和燃料電池汽車;
(二)投資。根據投資人對特定業務建議成本收益分析;
(三)擴大市場,將採取措施以增加出口發展,不僅針對汽車和零組件,還針對售後市場及服務業。
該汽車政策區分為三大策略:
(一)價值鏈發展。以增強國內價值鏈的競爭力,同時滿足汽車製造商及消費者需求標準的高品質與高科技產品;
(二)人力資本開發。與當前與未來對汽車和出廠技術的需求一起發展本地人才以及
(三)安全、環境和消費主義。主張促進採用更環保的技術來解決排放及車輛安全問題,並引入與零組件與服務相關的消費者權益和保護要素,例如維修及召回過程。
新推出的馬國新國家汽車政策具有以下17項目標:
(一)至2030年汽車產業能為馬國國內生產毛額(GDP)貢獻1,042億馬幣(約合248.6億美元);
(二)至2030年汽車總產量達147萬輛;
(三)至2030年汽車總銷量達122萬輛;
(四)至2030年前實現整車(CBU)出口額123億馬幣(約合29.35億美元)目標;
(五)至2030年汽車零組件出口額能達283億馬幣(約合67.52億美元);
(六)至2030年再製造零組件出口額可達100億馬幣(約合23.86億美元);
(七)至2030年汽車產業可創造32萬3,000個就業機會;
(八)至2030年創造12萬8,000個汽車製造業就業機會;
(九)至2030年創造4萬6,000個汽車售後服務就業機會;
(十)至2030年創造3萬個機器人就業機會;
(十一)至2030年創造4萬4,000個物聯網(IoT)就業機會;
(十二)至2030年創造7萬5,000個全球交通行動服務就業機會;
(十三)汽車供應商總數:Tier 1(1級)400家、2級及以下885家;
(十四)供應商競爭力水準:5級360家、4級660家以及3級880家;
(十五)工業4.0準備程度:領導者 280家、經驗豐富 500家以及學習者 660家;
(十六)新系統集成商:機器人技術 350家、物聯網 380家以及
(十七)技術發展:(i)建立全功能車輛型式認可(VTA)測試中心;(ii)建立電動汽車互通中心(EVIC)。
為進一步支援綠色科技產業,自2020年1月1日起,馬國交通運輸業的棕油生質燃油計畫已從B10(混合10%棕油及90%柴油,簡稱B10計畫)升級到B20 (混合20%棕油及80%柴油,簡稱B20計畫),馬國盼2025年或更早落實B30 (混合30%棕油及70%柴油,簡稱B30計畫)。馬國汽車產業及相關領域已聘僱逾60萬人以及為馬國國內生產毛額貢獻4%。馬國迄今有逾20家轎車及商用車、機車與小型機車(scooters)製造與組裝廠。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前述馬國國家汽車政策共分為三大方向:
(一)技術與工程。開發下一代汽車(NxGV)、全球交通行動服務(Mobility as a service,簡稱MaaS)及工業4.0,包括系統與自動車輛零組件,輕質材料技術以及混合動力、電動和燃料電池汽車;
(二)投資。根據投資人對特定業務建議成本收益分析;
(三)擴大市場,將採取措施以增加出口發展,不僅針對汽車和零組件,還針對售後市場及服務業。
該汽車政策區分為三大策略:
(一)價值鏈發展。以增強國內價值鏈的競爭力,同時滿足汽車製造商及消費者需求標準的高品質與高科技產品;
(二)人力資本開發。與當前與未來對汽車和出廠技術的需求一起發展本地人才以及
(三)安全、環境和消費主義。主張促進採用更環保的技術來解決排放及車輛安全問題,並引入與零組件與服務相關的消費者權益和保護要素,例如維修及召回過程。
新推出的馬國新國家汽車政策具有以下17項目標:
(一)至2030年汽車產業能為馬國國內生產毛額(GDP)貢獻1,042億馬幣(約合248.6億美元);
(二)至2030年汽車總產量達147萬輛;
(三)至2030年汽車總銷量達122萬輛;
(四)至2030年前實現整車(CBU)出口額123億馬幣(約合29.35億美元)目標;
(五)至2030年汽車零組件出口額能達283億馬幣(約合67.52億美元);
(六)至2030年再製造零組件出口額可達100億馬幣(約合23.86億美元);
(七)至2030年汽車產業可創造32萬3,000個就業機會;
(八)至2030年創造12萬8,000個汽車製造業就業機會;
(九)至2030年創造4萬6,000個汽車售後服務就業機會;
(十)至2030年創造3萬個機器人就業機會;
(十一)至2030年創造4萬4,000個物聯網(IoT)就業機會;
(十二)至2030年創造7萬5,000個全球交通行動服務就業機會;
(十三)汽車供應商總數:Tier 1(1級)400家、2級及以下885家;
(十四)供應商競爭力水準:5級360家、4級660家以及3級880家;
(十五)工業4.0準備程度:領導者 280家、經驗豐富 500家以及學習者 660家;
(十六)新系統集成商:機器人技術 350家、物聯網 380家以及
(十七)技術發展:(i)建立全功能車輛型式認可(VTA)測試中心;(ii)建立電動汽車互通中心(EVIC)。
為進一步支援綠色科技產業,自2020年1月1日起,馬國交通運輸業的棕油生質燃油計畫已從B10(混合10%棕油及90%柴油,簡稱B10計畫)升級到B20 (混合20%棕油及80%柴油,簡稱B20計畫),馬國盼2025年或更早落實B30 (混合30%棕油及70%柴油,簡稱B30計畫)。馬國汽車產業及相關領域已聘僱逾60萬人以及為馬國國內生產毛額貢獻4%。馬國迄今有逾20家轎車及商用車、機車與小型機車(scooters)製造與組裝廠。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