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計劃持續推動燃煤電廠計畫,以解決能源短缺現況 國貿局 2019-08-22 10:23:40 加入我的收藏
緬甸時報(Myanmar Times)於8月20日報導儘管緬甸不同群體以健康和環境污染為由反對興建燃煤電廠,惟該國電力和能源部副部長U Tun Naing表示,政府計劃繼續興建燃煤電廠,以解決能源短缺問題。計劃繼續與民營公司合作興建燃煤電廠。在政府最新的電力組合計畫中,緬甸將從燃煤電廠中獲取33%的能源需求。總裝機容量為23,594兆瓦,約為7,940兆瓦,38%將由水力發電,20%由天然氣供應,其餘將由再生能源如太陽能供應。
 
根據緬甸2014年發布能源總體計劃,為解決能源短缺問題,到2030年,煤炭將占30%的能源結構。水力發電將占57%,其餘由天然氣及再生能源產生。
 
儘管需要更多的能源來發電,但由於擔心其健康影響遭到村民反對,煤電廠在運營方面遇到了困難。去(2018)年,政府取消了由Toyo-Thai Co Ltd在Karen州首府Hpa-An附近建造的價值28億美元燃煤電廠計晝,該計畫係由泰國和日本工程和建築公司組成的合資企業所推動。
 
2014年無錫華光電力能源有限公司運營的燃煤電廠,因無視緬甸電力和能源部發布的廢物管理要求而被關閉。該公司收到有關電廠的廢棄物物對周圍環境影響的投訴,但一年之後,該工廠承諾改善升級電廠環保規範,並進行必要的廢物管理程序後,始重新開始運營。
 
反對燃煤電廠批評者表示,雖然煤炭仍然是緬甸發電廠的主要來源,但盼其使用量能逐漸下降,並指出,緬甸應該利用其豐富的水力發電資而非使用燃煤發電。
 
緬甸不能挑剔電力來源,特別是當它能使國家和人民同時受益。當緬甸僅有35%的人口能獲得電力時,目前並非為對燃煤電廠說不的適當時機。據悉在東協國家中,燃煤電廠仍然電力主要來源,寮國占發電量50%,印尼和馬來西亞各約占41%,泰國20%,柬埔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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