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與德國發表聯合宣言呼籲歐盟採行新工業政策 國貿局 2019-03-03 10:30:31 加入我的收藏
法國經濟暨財政部長勒梅爾(Bruno Le Maire)本(2)月19日在德國柏林會晤該國經濟部長後,法德兩國共同發表工業政策聯合宣言(A Franco-German Manifesto for a European industrial policy fit for the 21st Century)。宣言指出,歐洲未來的經濟實力將仰賴其是否能維持全球製造與工業強權之地位。隨著數位化的來臨,20世紀的工業部門已經發生改變,人工智慧等嶄新的工業領域誕生,汽車與鐵路產業亦快速轉變中,與此同時鋼鐵鋁工業等傳統工業仍舊關鍵。鑒於強大的工業乃永續發展及包容性成長的核心,並可賦與歐洲經濟自主及獨立性。在快速變遷的時代,歐洲如欲在2030年仍舊維持製造業強國地位,歐洲各國需團結齊力,集合資金及專業技術等能量,密切合作,投資發展零碳經濟(carbon-neutral economy),以維繫歐洲全球競爭力。
 
歐洲目前面臨之選擇為攜手團結,或是放任工業基礎與實力逐步衰退。法德兩國爰呼籲歐盟應更具長期策略性思考,需有更具雄心的新歐洲工業政策。此應為下屆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當務之急。
 
三、經與其他國家共同討論,建基於2018年12月發表的工業之友聲明(Friends of the Industry statement)基礎上,法德認為未來歐洲工業策略應以下列三大支柱為中心:
 
(一)大規模的創新投資:惟有掌握新科技的創造、發展與生產,歐洲才能成功。
 
1、在「投資歐洲(InvestEU)」基金的架構下,擬定歐洲科技集資的共同策略。
 
2、在「歐洲創新委員會(European Innovation Council,EIC)」的架構下,宣示歐盟致力於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決心,支持高風險的深科技(deep tech)。
 
3、法德加強合作,成為人工智慧的世界龍頭。
 
4、確保歐洲生產劃時代尖端科技的能力。
 
5、確保金融市場能有效支援產業的創新。
 
(二)修訂合宜的法規架構:考量目前全球前40家大企業僅有5家為歐洲企業,為有利於歐洲企業在全球市場競爭,法德認為歐盟應修改競爭法規定,建議檢視下列之可能選項。
 
1、擴大考量併購控管架構下企業的國營與補貼議題。
 
2、更新現行的歐盟企業併購指導方針。
 
3、考慮在嚴格條件下,讓案件可上訴至歐盟理事會(Coucil),如此或可推翻委員會之決定。
 
4、修改簡化歐盟共同利益重要計畫(IPCEI, important Projects of Common European Interest)的實施條件,以便歐盟會員國能有效資助其國內重要的創新研發計畫。
 
5、其他議題:諸如為確保產業的長期成功發展,討論讓公部門可於特定時點暫時性介入干預特定領域。
 
(三)有效的防衛措施:保護歐盟的科技、企業與市場。
 
1、確實執行歐盟外資監控架構(European foreign investment screening framework)。
 
2、與第三國政府採購的互惠機制。
 
3、捍衛多邊主義與開放市場,推動具雄心的歐盟貿易政策。
 
4、隨時觀察並調整貿易政策,以確保歐盟的策略自主性,包括革新WTO貿易規定,強化透明化機制,使其能更有效打擊如國家過度補貼等貿意扭曲行為。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