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將自國外購買綠色能源 國貿局 2020-04-28 11:44:25 加入我的收藏
出處:NIIS, 2020/04/23
單位:歐洲地區/荷蘭/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荷蘭將自國外購買綠色能源
 
荷蘭經濟部長Eric Wiebes表示:由於荷蘭政府無法達到2020年歐盟協議訂定的再生能源目標量,因此現在必須要與其他綠能生產過盛的歐盟國家商議買進綠能。
 
根據歐盟協議,荷蘭今年再生能源比率必須佔總能源的14%,但現在看來可能不會超過11%,且已來不及興建風力發電機或太陽能園區,為了規避歐盟的罰款,唯一的選擇就是向達到目標量且生產過剩的歐盟成員國購買綠能。
 
因此荷蘭政府決定將向綠能生產超標的國家購買綠能,如此,可將買來的綠能計入荷蘭的再生能源比率。截至目前,僅盧森堡利用此方式,2017年該國自愛沙尼亞和立陶宛購買估計超過1000萬歐元的綠能。
 
目前尚不清楚荷蘭購買綠能將花費多少,原則上綠能生產過剩的歐盟國家可以自行處理, Wiebes部長希望購買綠能的談判能在數月內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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